提問秘書長:楊淑娜 廣東省消委會秘書長
您好,本人于9.8日購買淘寶某留學辦公室的留學服務。但因商家存貨有限,無法在線下單,經微信與該辦公室工作人員溝通,確定線下付款50%,同時簽訂服務合同,同時,本人于當日填寫相關信息收集表。之后對方與我協商與9.11晚上溝通學校事宜。
但這幾天因我無法籌集足額資金進行留學,留學計劃無法進行。
合同約定的服務條款如下:“服務概述:乙方將本著甲方至上的服務原則、以滿足甲方需求為宗旨,在詳細了解甲方個人背景、服務需求及其留學申請目標的情況下,為甲方制定詳盡的申請計劃與選校方案,給予必要的選校與申請指導、網上遞交申請、提供留學文書規劃及寫作?!?
因實際服務我均未開始享受到,今日2019.9.11,我與該留學辦公室協商部分退款。辦公室以合同約定“留學服務費繳納后是沒辦法退款“為由拒絕我的退款申請。請問這種情況下,申請退款或者部分退款是否符合消費者的基本權益?
感謝解答。
秘書長回答:
謝謝您的咨詢。
首先,您與商家已經簽訂了服務合同,出現問題如何解決應以合同約定為首要依據,可先查看合同中對退款是如何約定的。根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如果因消費者個人原因導致約定無法繼續履行,那么商家也有權要求消費者承擔違約責任。
對于違約金問題,如果雙方簽訂合同時約定違約金的問題,則可按照約定的違約金進行賠償,但違約金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若雙方無約定違約金,原則上以商家遭受的損失為限賠償違約金,此時則需要商家提供遭受損失的證明。
建議您先與商家協商,若協商不成,可提供合同協議等相關憑證向商家所在地的消委會或相關行政部門尋求幫助。